“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日前,这一消息经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后,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此前,关于电动自行车是否上牌照、考驾照的问题,网友已争论得非常激烈。
明年1月1日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将正式实施。按照新的标准,一些大功率、轻摩化的电动车,不再属于自行车,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该标准刚一公布,便引起了交管部门及市民的广泛关注,电动车的“身份”认定以及如何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再次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
对此,电动车销售商、市民和交通管理部门是什么样的态度呢?洛阳网视频访谈节目《22楼会客厅》将于10日上午10时30分邀请相关嘉宾作客直播间,展开讨论和交流,欢迎大家登录洛阳网(www.lyd.com.cn)参与话题讨论。
(王晓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