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近日陆续接到多名读者来电,称自己孩子所在的幼儿园要求家长交采暖费,他们想知道幼儿园到底该不该收这笔钱。
“我市生活用暖是每天每平方米0.16元,商业用暖是每天每平方米0.24元,可龙龙幼儿园(化名)每月让我们交80元采暖费,这也太高了吧?”昨日,一名家长在电话中对记者这样说。
带着家长的质疑,记者走访了位于西工区的这所民办幼儿园。该幼儿园的杨园长说:“现在招生很难,我们算来算去,才把采暖费定到了80元。”
杨园长介绍,幼儿园有60多个孩子,每个孩子每月收取180元的保育教育费。幼儿园占地1000平方米,按照商业用暖的标准,4个月需要向热力公司交2.88万元的采暖费。“幼儿园每月还要负担教师工资、水电等多项开支,所以只能将采暖费分摊到每个孩子身上。”杨园长说。
幼儿园该不该额外收取采暖费?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物价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说,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幼儿园只能向每个孩子收取保育教育费,采暖费已经包含在内,不应再额外收取。
随后,记者来到西工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幼儿教育管理办公室了解情况。该办公室负责人说,按照最新的文件规定,市教育局直属的3所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为每人每月21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5元。
该负责人说,民办幼儿园目前收费较为混乱,他们将和区物价部门一起,逐步对辖区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进行规范。如果家长认为孩子所在的民办幼儿园收费过高,可以向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也可直接拨打12358向市价格投诉中心举报。 见习记者 李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