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深圳12月15日电(记者 王传真) 深圳市公安局15日通报,深圳市宝安交警大队西乡中队交警陈录生饮酒猝死,中队竟违规为其申报烈士。事发后,宝安交警大队认定该申报与规定情形不符,中队长谢飞勇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据深圳市交警局介绍,2009年10月29日19时许,宝安交警大队西乡中队中队长谢飞勇和民警陈录生等几名警员、协管员,与西乡社区领导在大南乡酒楼就餐,陈录生饮酒后开始呕吐,一旁的民警发现他脸色不对,便报120急救。随后,陈录生被送往西乡人民医院抢救,约50分钟后陈录生因救治无效死亡,西乡人民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诊断书中注明为猝死、窒息(呕吐物)。西乡中队电话通知了陈录生的家人,同时向辖区共乐派出所报了案。事发后,陈录生的家属向其生前所在单位提出一些要求,尤其强调因公死亡问题,西乡中队个别领导就违规以中队名义出具报告,请示上级拟为陈录生申报“烈士”。宝安交警大队经多次研究,并根据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有关规定,认为此情节与“因公牺牲”或“革命烈士”的规定情形不符,不具备申报“因公牺牲”或“革命烈士”条件。对此,宝安交警大队多次向陈录生的家属说明解释。
14日,宝安交警大队决定停止西乡中队中队长谢飞勇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