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权力始终是黑心律师最主要的“帮凶”,甚至是让罪犯吞舟是漏的主导者。当年“辽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刘文义,在初审时获刑20年,但几经司法来回后,最终仅判刑5年,而这种结果的获得正是依靠一位律师帮助刘文义与法官牵线搭桥;深圳中院窝案,虽然律师充当了当事人和法官的中间人,但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主要是法官滥用权力。就在12月14日的《中国青年报》还刊登了另一则新闻,辽宁的
“驰名商标假案”涉及辽宁多个中级法院的法官及数十名律师,目前,多名法官和律师被检察院带走。
说到底,黑心律师再黑,他们玩的伎俩,实际上很容易识破,而真正让那些犯罪嫌疑人重罪轻罚甚至逍遥法外的,还是由黑心权力所支配和导演的司法腐败。但愿重庆“律师造假门”仅仅是个案,但我们也会忍不住设想:如果龚刚模没有揭发李庄,这起造假事件会不会见光?所谓的“造假生产链条”会不会潜伏于司法领域,并正在“有序”地运转?
(杨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