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1版:首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广告
省委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考核组来洛
努力在更多领域开展合作
四季沐歌太阳能:“智造”绿色新生活
新规定
3.5亿港元天然气项目
落户汝阳
新决定
广告
广告
新数据
新政策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09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新政策
电动轻便摩托车国标暂缓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记者 朱立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6日通报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5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由于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各方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国家标准委表示,将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这个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根据本将于明年起开始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由于被认为将大部分电动车划为摩托车,并要求按照机动车管理,这些标准引起了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