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9日,我市召开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会议。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投资进度,加快建设进度,让更多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成。为落实会议精神,积极服务项目建设,我市八部门制定了具体措施,并公开承诺,请全社会进行监督。
市发改委承诺:
创新工作方法 提高谋划质量
一、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项目谋划工作质量
加强与国家、省对口单位的上下联系,提前掌握有关投资政策和资金投向;加强与行业组织沟通,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不断提高谋划项目的质量;完善项目谋划工作机制,制定项目谋划奖励激励办法,借鉴外地谋划项目的好做法、好经验,尽快出台5000亿元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积极完善补充和调整5000亿元重大项目库,确保未来3年到4年项目有续接替。
二、认真做好联审联批工作,努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建立项目前期高效服务机制,做到深入了解、及时掌握拟开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遇到的困难,提交联审联批办尽快解决。对出现政策打架、前置条件矛盾的前期项目,可采取先期发放“路条”等通行措施积极加以解决。对所有审批、核准、备案事项采取一站式审批等形式集中办理,坚决落实“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的要求,简化手续,在承诺时限内尽量缩短办理周期,促进拟开工项目尽快开工。为推进新开工项目顺利开工,要建立新开工项目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三、强化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影响在建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明确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相关责任,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健全领导负责、层层负责和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实行包干挂钩制度,切实做到担责任、领任务、抓进度、保落实。主动深入项目单位,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联系沟通,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收集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从速从快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通过半月报、周报、项目例会督促解决。坚持派驻首席服务官制度,对我委担任首席服务官的项目将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提供协调服务,问题不解决不撤离。
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督查,不断优化建设环境
继续强化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控,使内在的责任动力和外在的监督压力有机结合;大力开展公路、桥梁、住房等在建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专项监督检查,把质量要求贯穿于工程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部位。坚决执行“两个决不允许”,促进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积极引导项目单位克服怕影响关系、怕打击报复的思想,如实向重大项目办反映职能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及项目所处地少数群众干扰施工等问题。继续坚持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监督卡制度,严肃查处重点工程的“四乱”现象;与市优化办、公安等部门加强配合,完善项目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强装强卸、强买强卖、阻工闹事等不法行为,努力实现点状项目“零阻工”、线形项目“无停工”。
市建委承诺:
提高行政效能 加快项目审批
一、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严格执行企业请办事项的社会承诺,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使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公开、方便、高效。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快项目审批
一是坚持联审联批制度,缩短办理时限,集中时间快办审批事项;二是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对审批事项条件具备一项,立即审批一项,交叉办理,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探索开展网上审批、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新型服务方式,不断优化行政服务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申报材料。
三、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优化服务环境
一是坚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对服务人员考核上岗,择优上岗,做到文明服务,耐心周到,礼貌待人。二是坚持关口前移,搞好面对面服务。建委负责服务重大项目的相关人员,将与项目建设单位主动联系,了解情况,上门服务,宣传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讲解办理各种手续所需的条件、资料和要求,了解和掌握建设单位的需求情况,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及时周到的咨询和帮助。三是落实AB角工作制和7天工作制,对重点项目的请办事项不分是节假日还是其他特殊时间,确保及时办理。
四、落实首席服务官制度,为项目建设排忧解难
继续坚持抽调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委科级以上干部担任重点项目的首席服务官,以主人翁的精神,深入到企业和重点项目现场,主动地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报批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做到困难不解决不撤离,困难解决不好不撤离。
五、强化纪律,确保请办事项落到实处
加强对服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提高思想觉悟,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严守工作纪律,以严明的纪律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热诚周到的服务。同时,将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根据考评审定结果实施奖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服务不到位而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对乱收费、乱罚款、乱作为等不良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规划局承诺:
增强服务意识 注重跟踪督查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把联审联批赋予的职责当成一种责任、一种压力,努力做实做好。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明确一名副局长主抓联审联批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三是要求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联审联批的相关规定,对项目申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帮助完善报审资料,变通办理规划手续。
二、坚持高效运作,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缩短审批周期,实现局内部由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的转变。对于列入联审联批的项目,各相关业务科室同时对项目进行超前服务,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二是提高审批效率,实现由分散办理向集中办理的转变。对于重大项目,集中人员、集中地点、集中办理。三是改进工作方式,实现由被动受理向主动办理的转变。通过电话催办、发函告知、约见面谈、上门服务等形式,提高项目办理效率。四是注重超前研究,实现阶段服务向全程服务的转变。加大对项目前期的了解和研究力度,做到规划服务提前介入,确保规划与项目的有效对接,努力实现规划对项目的全程服务。
三、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强化规范意识。建立项目报件登记制度,凡是受理的所有联审联批项目,受理科室、责任人、报件资料及附件内容都要详细登记,确保不漏办。二是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凡受理的联审联批项目,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图纸以及其所申办事项应当依法遵循的有关程序,做到“一口清”。三是强化效率意识。改进例会研究方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特别是一些急办、快办的联审联批项目,可不上局例会研究,给予超常规办理。四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确保联审联批项目无缝隙对接。
四、注重跟踪督查,完善“三项制度”。
一是督办督查制度,对每个联审联批项目下发交办通知单,明确办理内容和时限,由监察室跟踪督办;二是定期通报制度,对联审联批项目的办理情况,实行三天一汇总、一周一通报;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影响项目审批进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局党组追究当事人责任。
市国土局承诺:
科学安排计划 保障项目用地
一、优先安排重点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落地。
科学安排好2010年用地计划。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在年初进行指标预留,并按重点项目建设开工要求有序供地。积极争取省厅的帮助和支持,争取明年的计划指标比今年再多一些。计划指标重点用于全市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千方百计保障市、县新立项目能及时落地。科学调剂,把有限指标用在愿意发展、能够发展的县市项目上去。加大补充耕地储备力度,新增耕地首先用于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按照“超前谋划、提前介入、加强指导、主动服务、加快审批”的要求,扎实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积极参与联审联批,能简化的程序坚决简化,能合并的内容坚决合并,能缩短时间的坚决不延时;对重点项目用地提前介入,协助用地单位做好基础工作,需要实地勘察,提早做好对被征地农民补偿的商谈;拓宽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报件实行专人负责、不受时间限制,随报随办和加班加点;跟踪报件,限时办结;对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用地,凡报件材料符合规定的,能快则快,且努力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一流服务。
三、强化规范监管,为重点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用地环境。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于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重复建设项目、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决不予供地;严格执行用地控制指标,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规划、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四条红线,防止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坚持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保被征地农民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规履行征地批前程序,提前消化征地矛盾;确保征地补偿费按期足额到位,为重点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四、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确保项目建设用地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随着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实施,为保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对我们规范用地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强化 “三种观念”,一是严格按规划管地用地的观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依法管地用地的总纲,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能违反和调整。二是节约集约用地的观念。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节约集约用地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坚决杜绝粗放用地、浪费土地、圈占土地等现象。三是科学招商用地观念。加大土地储备力度,确保政府手中掌握一定数量的可即用土地,“变无地招商为有地招商”;提高落实招商项目效率,按产业集聚区规划科学引导项目分布,“变项目引导用地为引导项目用地”,保障园区规划科学性。
市环保局承诺:
打破审批时限 保障重大项目
一、打破旧的思维模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一是加强项目前期服务,实行建设项目告知函制度。加强与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等部门联系,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提前给建设项目单位发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告知函,告知企业项目环评前期需要准备的有关资料及环评办理程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确保重大项目环评手续的顺利实施。二是积极提供环保咨询,主动搞好技术指导。派出专人为重点工程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咨询,及时指导企业解决好现存的环保问题,避开新上项目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使企业在项目建设中不走弯路,为项目顺利实施打好基础,要主动为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各种实际问题,配合企业、配合县市区政府到省、部争取项目环评批复。三是引进高质量环评机构,服务洛阳经济发展。引进高质量环评机构,印制环评机构一览表,为企业提供详细的环评机构资质范围、联系人、联系电话,放置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供企业选择。
二、打破原有审批时限,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
一是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对于特殊的、对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以及民生工程、医卫文教、生态环保、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符合中央投资要求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交叉推进,并联审批。行政服务大厅随时受理和转办;承办科室及时受理并提出办理意见;总量审核同时进行核定配置总量指标。二是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重大项目随到随办。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凡是具备审批条件的项目环评(报告书、表),10天内办理完毕,对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随到随办。三是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为项目顺利进驻创造条件。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对规划环评通过审查的产业集聚区,其进驻项目环评实行程序简化,最大限度方便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和发展。
三、打破原有总量配置,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环境容量
坚持“有限容量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实行全市总量指标统一调配,将有限的环境容量向重大项目倾斜。对于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其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要给予优先保证,使有限的环境容量发挥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市安监局承诺:
转变工作作风 强化现场监管
一、转变工作作风,继续用高效率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一是履行承诺。按照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时限完成审查和报批工作,决不能因安全手续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二是热情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对来办事的企业热情接待,对企业的要求和问题认真办理,让每一个来办事的人都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三是高效服务。按照“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的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AB角制”,能一次办理的决不让企业跑两次;关系到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杜绝推诿扯皮,提倡密切配合。四是廉洁服务。对企业的请办事项,按规定迅速办理,不讲条件,不摆困难,坚决杜绝变相吃、拿、卡、要,规范程序,公开标准,做到廉洁服务。五是特别服务。重点项目审批实行特别服务,明确专人负责。只要接到企业申请,立即上门服务;只要我们知道的,不管企业申请不申请,我们都要“主动去服务”;一些项目我们不知道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多方面了解信息,想办法知道,并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困难。只要不存在生产安全隐患,仅是程序上的问题,市、县安监部门加强协调,允许边施工边完善手续,努力为全市经济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现场监管,深入一线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既要为项目建设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又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决不降低安全标准、放松安全要求,确保新建项目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一要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的优势,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积极引导企业使用安全保障能力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二要积极主动抓好安全生产标准的审查、审核和验收。对企业的申请资料认真审查,深入实地查看,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三同时”规定,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按安全标准进行建设施工。三要做好建设过程中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安监部门坚持深入项目一线,帮助查找隐患和制订整改方案,积极协助隐患整改,保障建设安全。
三、优化工作程序,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将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联审联批的相关工作制度。对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每一事项,都做到优化工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压缩工作时限。二是强化考评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人员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回访,多方听取项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及时纠正不正当的行政行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企业进行投诉或上级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市文物局承诺:
推行奖惩制度 优化工作流程
一、对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交叉进行。
二、对列入联审联批的项目,按照联审联批会议决定执行。
三、对涉及文物行政审批事项的重大项目,不受节假日、上下班限制,随叫随到。
四、对文物考古任务繁重,项目选址审批难度大的建设项目,实行现场协调会制度,重点督办。对现场协调问题,当场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一定时间的,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五、加强涉及文物行政审批重大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凡重大建设项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
六、推行服务项目建设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对作风粗暴、刁难企业、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责任人员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对求真务实,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企业、群众满意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对重大建设项目企业或个人所请办事项,做到热情接待,真诚服务,文明办公。按照“少推一扇门,少找一个人,少说一句话,少走一步路”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监督电话:65156381
市人防办承诺:
实行五项公开 廉洁高效服务
一、要认真实行“五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标准、公开收费依据。
二、要热情服务。热情接待重大项目建设报件人员,对项目单位的要求和问题要认真办理耐心解释,让每一个来办事的人都能满意而归,使每一个办事项目落到实处。坚决不允许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三、要高效服务。严格落实“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的要求,打破常规作息制度,随时受理建设项目。以加班加点求快,决不拖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以交叉求快,以联审联批求快,共同为重大项目服务。
四、要廉洁服务。对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迅速办理,不准摆困难、设障碍、讲条件,不准乱收费,不准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
五、要实行特别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实行特别服务,配备得力人员,明确专人负责,以熟悉业务求快。特殊项目每日现场协调会求快,单一项目不开会研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六、要严格内部管理。加强对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素质,树立良好形象。认真接受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严肃查处服务效能低下及损害经济发展的行为,及时整改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