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刘成伟)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4个月来,全市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4491起,对493人实施了行政拘留。昨日上午,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向新闻单位通报了我市整治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从8月15日起,我市启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12月15日,我市共投入警力万余人次,开展集中行动30余次,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4491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519起,行政拘留493人。
统计数字显示:8月15日至12月15日,全市发生交通事故438起,同比下降23.29%;因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12起,同比下降33.33%。
“圣诞节、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将继续开展大规模集中行动,不断加大查纠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行为,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该负责人表示,在整治行动中,将严格执行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即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