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实习生 林培培)
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批复,同意将河南省21个试点县(市)区列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试点,我市偃师市名列其中。
据介绍,今年8月27日,偃师市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9月22日发放第一笔养老金,由该市财政全额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参保居民达到42.4万人,参保率达76%,其中参保缴费33.4万人,另有近9万名年满60周岁的老人直接享受养老待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我省启动后,参保缴费政策也有了一些新变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规定,对60岁以上的农民,中央财政补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各试点县(市)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同时,为了鼓励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我省各级财政还对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助,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0元,全部计入其个人账户,作为将来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数。
据悉,中央财政对全国新农保试点县(市)区的第一批专项补助资金9.5亿元,将于近期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