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 通讯员
李万江)记者日前从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了解到,省卫生厅于16日发布《甲型H1N1流感防治告知书》,就孕妇等高危人群防治甲流事项给予特别提醒。
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预防保健科科长杨敬梅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妊娠中晚期妇女抵抗力低,甲流重症发生率为非孕人群的10多倍。孕妇一旦出现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流鼻涕、肌肉酸痛或出现腹泻、呕吐、疲倦、眼睛发红等症状,要及时到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就医;要尽早口服抗病毒药奥司他韦或扎那米韦(出现症状后48小时内服用疗效最佳),这些药品相对比较安全。即便最终诊断不是甲型H1N1流感,服用这些药后也不会对身体造成太大危害;超过48小时,积极服用仍有效果。
据《告知书》上说,还有四类人群感染甲流后较易发展成为重症病例:一是肥胖者,二是年龄小于5岁的儿童,三是伴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四是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
《告知书》指出,甲型H1N1流感通过空气飞沫传播。甲型H1N1流感患者打喷嚏时,传播病毒的距离大约在1.5米。所以在公众场合进行社会活动时,要注意自己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帕掩住口鼻,或别人打喷嚏时避免正面接触,保持距离。平时注意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