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目前城市低保对象有13.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有22.36万人。近年来,市、县(区)、乡(镇)三级民政部门通过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加强管理等措施,逐步实现应保尽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我市低保对象的生活将发生怎样的改变?
分类施保让更多低保户改变生活
昨日上午,偃师市府店镇的范晓丽挎着篮子早早出门赶集。除了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外,范晓丽还特意买了1公斤鸡蛋。
范晓丽今年初中毕业,一场车祸使妈妈永远离开了她,爸爸也瘫痪在床。2007年,范晓丽一家得到了政府的低保补助,虽然每个月只有40元的补助金,但对于他们父女俩来说,却是一笔“财富”。
“已经好久没有买过鸡蛋了。爸爸吃药要花钱,我们平时吃饭都是捡最便宜的菜买。现在补助金提高了,可以偶尔改善一下伙食了。”范晓丽说。今年7月,我市农村低保待遇开始实行分类补助。范晓丽的父亲属于重度伤残,而她又没有赡养能力,她家被列为A类重点救助对象,每个月可以得到70元低保补助金,比以前多了30元。
“分类施保提高了低保的针对性,克服平均主义,让农村特困家庭更好地享受到了国家的好政策。”市民政局负责人说。
据了解,根据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致贫原因、困难程度、自救能力及其收入、支出等综合情况,我市今年首次将要保障的农村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进行管理:A类为重点救助对象,每月补助不低于70元;B类为长期救助对象,每月补助不低于50元;C类为一般救助对象,每月补助不低于30元。
低保补助标准提高
近几年来,我市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一直偏低。据调查数据显示,低保家庭总支出中食品支出占了47.3%,但低保户的消费支出仅限于吃饱饭,距离健康营养与生产发展还有较远的距离。如果低保户遇到有人生病、子女上学等,他们的生活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决定将城市区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1440元,县(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840元提高到1200元。这就意味着,只要城市区农业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440元、县(市)农业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元,均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照新标准,我市农村低保对象达22.36万人,比此前扩保2.48万人,越来越多的群众被纳入低保补助的范围。
加强管理杜绝隐报瞒报
家庭收入难核实一直是低保对象界定难的主要原因。明年,我市将以“4+2”工作法解决农村低保的确定问题,坚决杜绝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骗取低保资格的行为;对于城市低保户,我市将加大诚信承诺公示制度的执行力度。
据介绍,对诚信等级为AA级以上的申请或享受城乡低保待遇人员,可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给予优先照顾或提高相应待遇;对诚信等级为B级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人员,将给予警告;对诚信等级为BB级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人员,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可降低相关待遇;对诚信等级为BBB级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人员,将及时取消其低保待遇。
为了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和透明,群众可拨打各县(市)区监督电话举报骗取低保的行为,或者咨询相关政策:洛阳市63910713,高新区64321836,涧西区64823070,西工区63892741,老城区63964561,瀍河回族区63988311,洛龙区65285601,吉利区66919932,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65982653,伊洛工业园区69660989,偃师市67721806,孟津县67920181,新安县67283383-6011,宜阳县68882705,洛宁县66239321,伊川县城市低保69360317、农村低保69360313,嵩县65202608,栾川县66822462,汝阳县68219507。
本报记者 李迎博 实习生 林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