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孙晓胜)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对外发布信息,从2009年12月22日起,北京市居民水价每立方米上调0.3元。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北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每立方米将上调0.16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将上调0.14元,调整后北京市居民用水销售价格将由每立方米3.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元。
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阶梯水价等意见和建议,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制订居民阶梯水价试点方案,并要求自来水企业抓紧做好按月抄表、表计改造等一系列基础工作,准备在2010年内选择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开展阶梯水价试点工作,试点方案和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