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大雯当场落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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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谢晋遗孀徐大雯告宋祖德名誉侵权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被告需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和各类支出89951元(共计28.9951万元),并公开道歉。被告方当庭表示不服判决。
原告徐大雯昨日亲自出庭,她称,要亲耳听到法律对宋祖德的严正宣判,还丈夫一个清白。而被告宋祖德则没有到庭。
今年8月12日,谢晋遗孀徐大雯告宋祖德名誉损害一案在上海静安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律师代表原告徐大雯在法庭上出示了50份证据,而代表宋祖德的被告律师则一份有力证据都没有拿出,只是辩称相关博客不是宋祖德本人写的。
案件回放:谢晋原拟在2008年10月18日参加其母校上虞市浙江春晖中学建校100周年庆典,但该日早上7点40分左右,他所下榻酒店的服务员,发现他已停止呼吸。据其家人称,谢晋可能因为8月丧子之痛,饮酒过量导致死亡。但随后宋祖德在其博客里爆出“重磅炸弹”,称谢晋死于嫖娼;又说谢晋与刘晓庆在海外有私生子,自己掌握证据,敢于对自己的所爆猛料承担法律责任。
(据新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