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下列货运汽车挂靠在我公司(单位)名下,车辆所有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长期不按规定交纳各种规费、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维护我公司(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第94、96条规定,特通知解除以下车辆所有人与我公司的挂靠关系。给我公司(单位)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单位)保留追究的权利,如有异议自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可依法向法院提交诉讼,否则视为同意解除挂靠关系。
解除挂靠车辆车牌号如下:
豫C70472 豫C71745 豫C72279 豫C65421
豫C79442 豫C79845 豫C64125 豫C61005
豫C73354 豫C74346 豫C73103 豫CJ0687
豫CJ0879 豫CJ0608 豫CJ0785 豫C68186
洛阳市关林运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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