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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版:综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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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我想安太阳能热水器
物业:必须先交屋顶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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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业主:我想安太阳能热水器
物业:必须先交屋顶维修费
  “我想装太阳能热水器,可物业公司让我先交屋顶维修费,这个规定合理吗?”近日,家住涧西某小区的王先生致电本报,讲述了一件令他感到疑惑的事情。

  王先生一个月前买了套房子,如今装修已经基本完毕。为了洗澡方便,他打算在楼顶安装一个太阳能热水器。可当他向小区物业公司提出安装申请时,对方却要求王先生必须交纳100元钱的房顶维修费,否则不准安装。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如果不提前收钱,万一将来楼顶的隔热层被破坏,他们没有资金维修。

  王先生该不该交屋顶维修费?记者咨询了市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按照相关规定,从2003年开始,市民在购买住房时,必须向市房管局交纳一定的维修基金,用于日后的房屋维修。小区内的屋顶属于全体居民所有,若是需要维修,物业公司应该向市房管局申请动用此专项资金,而不是私自向业主收取维修费用。

  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宋叶锋律师说,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楼房的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王先生若占用屋顶空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首先应该报知小区业主大会,经由大会通过方可安装。其次业主在买房的时候,曾经交纳维修基金,如果房顶遭到破坏,理应动用基金,不应该再让业主交钱。

  据此来看,王先生可以拒绝向物业公司交纳维修费,同时可以向市房管局物业办反映上述情况。

  见习记者 李岚 实习生 王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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