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面看,周杰伦的粉丝多是小女生。事实上,他最讨“姐姐”的喜欢,他身上有种让姐姐情不自禁要把他揽在怀里问长问短的谈心气场。古典文化“教母”于丹女士,孔子庄子已经让她忙到没有时间数钱,可贵的是,她百忙之中,没有忘记跑出来,放下原来雍容华贵的身份,冒着被一些老男人老学究挖苦与批判的风险,诚恳、坚定、喜悦地说,她非常喜欢周杰伦!至于宋祖英,更是身体力行,一而再与这个可爱的弟弟合作,“英伦配”一时成为混搭时代佳话……
跳出音乐圈,周杰伦的影响力在不断扩大,比如电影里,周杰伦一口气与巩俐姐姐、林志玲姐姐等演对手戏,青涩却可以所向披靡。第一次和巩美人合作,听说他还心跳加快,脸发烧,很害羞,不敢直面,把弟弟特有的那种小腼腆、小九九,演绎得很真实、性感。模特出身的林志玲,则为了这个不太高大的弟弟穿平底鞋,处处躬身照顾弟弟的笑容,她觉得这很享受,做姐姐的,如果没有弟弟可以温柔俯瞰,是很不爽的。至于周杰伦早年与侯佩岑的“姐弟恋”,更充分地展示出周弟弟作为“姐姐杀手”的英雄本色。
难怪周杰伦的粉丝都爱唤他为“我们小王子”,王子已经是年轻的了,还要加个疼爱的“小”。一般明星偶像,至多是被人喜欢、热爱,而周杰伦被爱的规格与品位,是达到一定境界的,那是“尊宠”。关键是,他赢得这个时代最有情爱、审美话语权的熟女的赞美与欢心。
这个时代,讨人喜欢是硬道理。盛世,弟弟更吃香;乱世,才需要大哥。难怪,有那么多人在失落里嘶吼:“不做大哥好多年!”
周杰伦被这个带有姐姐暗香与气息的盛世尊宠的理由有一堆,关键一点是他善于经营“伪坏”:最初出道,带点黑人街头运动时尚元素,舞步、篮球、双节棍以及棒球帽不断变换着,基本不露眼睛,皮皮的手势,斜着身体,耍酷。乍看,是坏孩子,仔细再端详,他居然害羞地低下头。“伪坏”之魅,就这样一气呵成地出来了。时尚的本质,就是把貌似不端的,通过魅力演绎,成为潮流。周杰伦做到了。
盛世熟女,最善于挖掘那些耐看的美,更喜欢风格与风范的美,男人要么做功利的蜜蜂或者低级趣味的苍蝇,而有内涵与审美天资的女人,更懂得做蝴蝶,赋予每一朵花以灵魂,真正“审美的强者”。 (选自《杂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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