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武汉市民丁先生到该市房产管理局档案室复印自己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被告知复印两份4页纸的房产买卖合同,加盖公章,须缴纳120元。丁先生质疑遭遇“天价复印费”。
房产管理局可不是乱收费。第一,人家收的不是复印费,而是每份“50元档案证明费和10元档案保护费”;第二,收费标准都有省物价局的批复呢。扛起省物价局的大旗,足以让老百姓吓得屁滚尿流。不过,复印一份自己的合同,就要收50元档案证明费和10元档案保护费,这个价格合理吗?再说,房产管理局是政府部门,是纳税人养活的,为什么还要在服务时重复收费?就是出售权力,也只应该按成本收费,现在却几乎是暴利了,这个权卖得也太贵了。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