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姜东)昨日,市交警支队向社会首次公布了6名因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除之前被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示的任延安外,这次我市还公布了5名被终生禁驾的肇事逃逸者。
这6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分别是:
去年5月19日,李发营驾驶豫A3D853小型越野客车,沿伊川县八官线至三电厂路口处,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经认定,李发营负该事故全部责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去年9月6日9时,韩晓菲驾驶豫CC6261小客车沿新安县铁磁线至19KM+800M处,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经认定,韩晓菲负该事故全部责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去年4月19日14时,王晓峰驾驶豫C58507小客车沿洛龙路至林安汽车城对面时,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经认定,王晓峰负该事故全部责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去年5月30日20时40分,王顺卫驾驶豫CA3660三轮汽车沿孟津县黄河路行驶时,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经认定,王顺卫负该事故全部责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去年6月10日1时35分,李晓羽驾驶豫CB0008轿车沿孟津县建设南路至城关医院处,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经认定,李晓羽负该事故全部责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去年2月8日0时40分,任延安驾驶豫C86208轿车,沿洛龙路至市第一运输公司大门口处,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经认定,任延安负该事故主要责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松民昨日明确表示,今后,凡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而又逃逸的,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还将坚决给予终生禁止驾驶的处罚。
李松民希望广大司机以此为戒,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积极履行报警、救治伤者等义务,绝对不能不负责任地逃逸。他也希望那些尚未被抓获或投案的交通肇事逃逸人,能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据介绍,从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0日,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84起,死亡146人,受伤1164人,直接财产损失647万元。与上个年度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均有下降。
附:2009年洛阳市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