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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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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强调
对春晓气田主权权利
英雄,魂兮归来!
指责“中国救援队只救中国人”
的言论别有用心
为和平殉职的
其他中国维和人员
中国维和人员在海外主要分布情况
被指为开枪警察辩护
家住市区代表不安排住宿
立即停止雕塑贴金箔
一把手家庭财产报告制度
黄松有一审被判无期
退票不得晚于 开车前6小时
日本变冲之鸟“礁”为“岛”
有悖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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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外交部:
日本变冲之鸟“礁”为“岛”
有悖国际法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 侯丽军 孙奕)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重申,日本以冲之鸟礁为基点,主张大面积管辖海域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海洋法,也严重损害了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

  据报道,日本政府将在第174届国会上提交一项新法案,要求保护日本最南端的冲之鸟岛(中方称为冲之鸟礁)和最东端的南鸟岛的海岸线,以保护自己主张的专属经济区的权益。

  马朝旭说,关于冲之鸟礁的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明确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他强调,冲之鸟礁在海水涨潮时露出水面的面积不足10平方米,显然属于《公约》规定的岩礁,因此不应该拥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建造人工设施也不能改变它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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