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月25日电
记者25日从河南省气象局获悉,根据新修订的《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从2010年2月1日开始,如果省内出现暴雪、干热风、霾等恶劣天气,有关部门也要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随着气象灾害的变化,同时为了与中国气象局和河南省人大的规定保持一致,河南省有关方面决定对原有《办法》进行修订。
新办法将预警信号分为暴雨、暴雪、干旱、雷电、冰雹、大雾、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霜冻、寒潮、道路结冰、干热风和霾等。与过去相比,增加了暴雪、干旱、雷电、霜冻、干热风和霾。其中干热风是结合河南易发气象灾害的实际,考虑对农业生产容易造成损害增加的。预警信号的级别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新办法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还规定,各级气象部门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电子显示装置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利用电子显示装置等及时发布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