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蕾)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从今年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最高提至1.8万元。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之前的3000元至6000元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同时,对已经按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享受汽车报废补贴的,如果同时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或车主补充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后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条件,经省辖市商务局会同环保、财政部门通过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确认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新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
报废老旧汽车并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为: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万元。
报废“黄标车”并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为: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万元;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万元;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万元;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万元;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万元;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万元;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我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窗口设在市行政服务大厅3楼,联系电话:6331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