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温州1月28日电 (记者
张和平)针对有网民反映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两天内在杭州开了三个宾馆的帖文,根据温州市委领导意见,温州市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公布了调查及处理结果。
关于开省委党校660元发票问题。2009年11月23日~26日,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县(市、区)委书记培训班,其本人费用由省委组织部结算,其驾驶员李某某同期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省委党校招待所B2210房并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李某某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660元(房价为220元/天)。
关于开赞成宾馆380元发票问题。蒋珍明因11月26日下午在杭州市区另有公务活动,需晚上才能回瑞安,驾驶员李某某为保证11月26日晚从杭州回瑞安近5小时安全驾驶的需要,从省委党校新校区(余杭区仓前镇)到市区,于11月26日14时许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赞成宾馆822房,并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为380元(房费214元,晚餐86元,商场消费80元)。
关于开龙禧大酒店1176元发票问题。11月26日21时许,大雾封道,无法通过高速公路返回瑞安,蒋珍明及其驾驶员李某某于11月27日零时许返回杭州滨江区,并分别以身份证和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市龙禧大酒店,房号分别为1216和1220房,两人共消费1176元(每间房价572元/天),移动通话费2元,方便面消费30元。
对此,温州市调查组作出处理意见:驾驶员李某某行为违反有关财务规定,责令瑞安市委办公室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据此,瑞安市发出通报,对驾驶员李某某行为违反有关财务规定提出批评,对超标部分由其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