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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乱停车,乘客乱下车的现象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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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开车门下车前,都会先往后面瞅一下看有没有车通过,然后再下车。近日,市区发生这样一起乘客下出租车时,车门撞翻电动车的事故。
回放:车门一打开,撞翻电动车
25日下午,市民Z女士打车到达目的地后,出租车司机就近把车停靠在了小区外的机动车道上。Z女士付款后准备下车,刚打开后门,一辆从后面驶来的电动车来不及躲避,被车门撞翻。
见此情景,Z女士急忙下车搀扶起电动车的B女士,不料,出租车司机随即驾车离去。B女士检查后发现电动车前挡板出现裂痕,要求Z女士赔偿500元,而Z女士则认为双方均有责任,且B女士不应该将电动车驶入快车道,只愿意赔偿100元。因为分歧太大,Z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110。最后经过民警调解,Z女士支付给对方100元电动车修理费。
目击:随意开车门,现象很普遍
记者昨日先后来到九都路涧东路口、王府井百货门口和火车站广场附近,发现路边随意停车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乘客未等出租车停稳,就从车里面下来,甚至在快车道上也是如此。突然停车的举动,引起后面的出租车、电动车紧急刹车。
律师:开车门出事,视情定责任
对此,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耀芳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乘坐机动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何耀芳说,界定事故的责任方,主要看对方是否违规操作。上文提到的Z女士在下车时没有履行充分的“注意”义务,出租车司机在机动车道上违章停靠,而B女士违反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因此三方均存在违法行为,属于多方混合过错。若出租车违章停靠在非机动车道上,则责任应由乘客和司机共同承担。
市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说,司机应该利用后视镜提醒乘客开车门时注意观察,确保开门安全。如果司机已提醒,顾客不听造成意外,乘客应承担全部责任。 见习记者 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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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子因误开车门获刑
2005年,江苏省南京市一名男性市民随手拉开一辆停靠在公交站台附近的出租车车门,造成一位六旬老人撞上一辆正准备进站的公交车,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拉车门的男子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主要责任。随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