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1月28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意见共分为六部分,分别为:认清农业农村形势,增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产业水平;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改善农村民生;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加强党的领导,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农业农村形势,增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遭遇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冬春连旱及秋季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三农”工作面临最严峻的形势。面对异常困难的局面,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保粮增收、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迎难而上,奋力拼搏,通过实施保夏粮和秋粮丰收行动计划,在大灾之年再夺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1078亿斤,连续4年超千亿,连续6年创新高,在特殊年份为国家作出了特殊贡献;农民增收形势好于预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5%;水利工程投资实现新突破,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改革不断深化,林业、水利、供销和农村金融等改革取得新进展,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和新乡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稳步推进;水电路气房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全面发展,农村民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业农村工作的好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
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在积累增多,同时各种挑战和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农业基础依然薄弱,极端天气影响明显增多,持续提高粮食产量的难度越来越大;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就业压力大,制约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因素越来越多;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不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越来越重;农业人口多,城镇化水平低,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差距大的现状依然未改变,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紧迫性越来越强。全省上下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防止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的倾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保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态势,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
2010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全力以赴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产业水平,着力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着力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努力扩大农村需求,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努力完成“十一五”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任务。
2010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力争稳中有增;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00万人以上,城镇化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规模以上食品工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以上;各级财政支持“三农”投入的增量稳步提高;各类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二、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一)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坚持夏秋并重、稳夏增秋,着力防灾抗灾减灾夺丰收,切实抓好2010年粮食稳产保收行动计划,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4亿亩以上,适当扩大玉米、水稻等高产秋粮作物种植面积,努力提高玉米、水稻单产和总产。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继续开展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活动,完成600万亩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加强以科学灌溉、防病治虫和配方施肥为主要内容的田间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服务农业生产的作用。全面组织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绩效考评,确保任务落实。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完善良种补贴办法,健全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落实小麦、稻谷等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
加强对农业补贴对象、种类、资金结算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缴费。建立健全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奖励补助等资金,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粮食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沁河河口村水库主体工程、淮干出山店水库前期工程、蛟停湖滞洪区安全建设和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工程。加快推进前坪水库、包河、惠济河、金堤河干流二期治理的前期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内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杨庄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完成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重点做好全省38处大型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末级渠系等田间工程建设,完成27个县的小型农田水利示范区建设任务。加强黄河水资源利用工作,做好规划,逐步实施,扩大引黄灌溉面积。加快赵口引黄二期工程、小浪底南岸北岸灌区和大功灌区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启动机电井改造项目,提升平原井灌水平。扩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新增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山丘区建设雨水积蓄等小微型水利工程。健全先建后补的民办公助机制,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全面开工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工程,实现黄河北发展、黄河南连线的建设目标,完成配套工程前期工作并择机开工。
(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50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规划,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以粮食生产核心区规划的95个县和亚行项目县为重点,改造中低产田13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倾斜,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实施粮食增产田间工程,支持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完成186万亩标准粮田建设和206万亩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建成濮阳、新乡两个大型商品粮基地。
(五)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农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组织实施小麦、玉米、棉花选育与示范等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实施水稻和花生新品种选育、名优花卉产业化、畜禽新型疫苗研制等重大科技专项,选育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50个以上。认真实施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推动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组建小麦、花卉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加快推进河南现代农业研究基地项目。抓紧建设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范围。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整合农业行政、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力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农业科技宣传普及力度,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六)推进农业机械化。普及主要粮油作物播种、收获等环节机械化,加快研发适合丘陵山区使用的轻便农业机械和适合大面积作业的大型农业机械。大力推广机械深松整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支持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等农机作业。以提高玉米收获、水稻插秧机械化水平为重点,继续实施秋粮生产机械化推进工程,力争玉米机收率达到40%,水稻机械插秧面积明显增加。增加农机购置补贴,扩大补贴种类,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设备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适当向种粮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倾斜。筹建省级农机科技推广中心基地,扶持发展100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大油料作物、花卉园艺、设施农业等方面的农机新技术推广力度。支持焦作等市创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市。
三、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产业水平
(一)优化种植业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区域布局,改善品种品质结构,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全省优质粮食种植面积发展到1亿亩以上。围绕蔬菜、瓜果、食用菌、花卉、茶叶、中药材等六大主导产业,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继续实施好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园艺作物生产设施化。实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搞好郑州花卉生产交易基地、鄢陵名优花木生产科技园区建设,拉长洛阳牡丹、开封菊花的产业链条,支持濮阳、南阳、商丘等鲜切花、盆花生产基地建设,促进高档花卉发展,增强花卉园艺产业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先导作用。
(二)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启动实施全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运用生猪调出大县、肉牛发展大县和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等政策,开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年活动,强力组织实施“152”行动计划,重点支持1000个养殖场区标准化改造、50家集约化养殖企业加快规模扩张、20家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加快实施5000万头优质生猪、800万吨优质奶业、400万头优质肉牛、10亿只优质家禽、1000万只优质肉羊产业化工程。开展第二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基层动物防疫网络。加快畜禽良种繁育、饲草饲料、市场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优质安全畜产品核心产区,加快由畜牧大省向畜牧强省转变。积极推进优势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扩大名特优水产品养殖规模。
(三)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加快推动林业生态省建设,突出抓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村镇绿化工程、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建设工程,全年完成造林400万亩,增强农业生产抵御干热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经济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建成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30万亩,新发展经济林15万亩;加快绿化苗木发展,新发展15万亩,建设一批花木产业高效生产科技示范园区,精心办好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和第十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大力发展木浆造纸、木材和果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促进林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四)强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认真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实施百户农产品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食品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设立食品工业升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和农业开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食品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大型和特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品牌优势,建设全产业链企业集团,实行标准化原料生产、规模化精深加工、现代化冷链物流一体化经营。依托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引导中小食品企业集聚发展,培育特色食品产业集群;鼓励食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租赁、控股和承包进行规模扩张,提高食品工业产业集中度。继续做好银企对接工作,缓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难问题。对优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重点培育,享受上市后备企业支持政策。强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拉长产业链条,增强食品产业集聚功能,努力提升附加值,着力打造河南食品工业品牌,提高我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努力实现由产粮大省向食品强省的跨越。
(五)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为农民提供多种有效服务。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各级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发展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各种专业服务。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稳定的合作联系,扶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
(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监测,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大力增强品牌意识,积极培育和创建名优品牌,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严格执行转基因食品、液态奶等农产品标识制度。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扩大农产品监测范围和品种。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和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农药专营和兽药、添加剂规范使用制度,探索建立农资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和质量保障赔偿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七)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粮食主产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区,重点建设一批设施先进、特色突出、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现货畅其流。加大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大型涉农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物流设施。加快推进县乡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大做强现有期货品种,加快新品种上市步伐。全面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继续实行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落实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支持企业参与收储,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做好棉花、猪肉等调控预案。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扩大引资规模,优化引资结构,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河南涉农企业。努力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继续大力促进产销衔接,发展农业会展经济。办好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改善农村民生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对各地土地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资金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继续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二)引导社会资源向农村配置。各部门、各行业要主动服务“三农”,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农村倾斜。大中城市要发挥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开展与乡村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关部门要抓紧健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下乡支农制度,通过完善精神物质奖励、职务职称晋升、定向免费培养等措施,引导更多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城市文化和科研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三)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00万人。制定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加强输出输入地的就业岗位信息对接,推进全员订单培训。加大农民外出就业指导服务力度,健全农民工就业信息网络。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认真实施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创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扩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贷款抵押担保财产的范围,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积极向农民工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新建改扩建城镇中小学校200所。关心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基本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所确定的中心村(社区)规划编制。认真总结推广新乡经验,坚持科学规划、就业为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支持35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解决300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公路“乡乡连、县县畅”工程,改建县乡公路5000公里、通村公路3000公里,改造大中危桥2万延米,重点安排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省级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市)、乡镇建设,继续在适宜地区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200座,新增户用沼气20万户,推进农村废物资源化、清洁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农村危房6万户,国有林场危旧房5967户。加快农村邮政网络建设,新建1万个行政村邮站。继续加强农村环保,建立完善农村环保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机制,创建407个省级生态村和82个省级生态乡(镇),完成5000个村(镇)绿化工程,继续实施“绿色家园”、“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农村排水、河道疏浚等试点,搞好垃圾、污水处理,完成1015个乡生活垃圾中转运输设施建设,逐步形成组保洁、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实施“千村整治示范工程”。全力抓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努力实现第一批6.49万移民平安和谐搬迁,启动第二批8.61万移民搬迁工作。继续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五)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工程。逐步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乡镇文化中心、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农村数字化电影放映、舞台艺术送农民等文化惠民工程。全力筹备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造30所县级医院(中医院)、100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完成1万个行政村卫生室建设。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绩效工资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搞好农村地区传染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治工作,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免费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免费轮训一批注册乡村医生。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在21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对试点县(市、区)符合规定条件的6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补贴。扩大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将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大病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同步结算机制。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巩固集中供养率。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优先覆盖残疾人。做好农村防灾减灾工作。
(七)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加大家电下乡实施力度,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增加家电下乡补贴品种,补贴对象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继续执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对购买本省生产的补贴类汽车和新能源电动汽车,由省财政给予3%的补贴。改善售后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村。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商贸、粮食、邮政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建设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经营网点,继续支持供销合作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加大对兴办农家店的信贷投放力度。
(八)进一步抓好扶贫开发。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增加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完成16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和2.2万人搬迁扶贫,再解决1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逐步扩大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的试点。继续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切实做好信贷扶贫和以工代赈工作,大力加强产业化扶贫,提升扶贫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五、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培育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土地流转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支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二)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上级审计、监察、组织等部门参与考核。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周转指标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一管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确保维护农民利益。按照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三)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增加涉农信贷投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实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计划,力争今年新增3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扩大到全省。积极开展林权、牲畜及养殖品活体抵押贷款和信用联合体担保贷款等。探索建立县域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基金、保险、期货等金融手段筹集资金。完善农村担保体系,鼓励发展民间担保机构。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将政策性棉花、水稻保险扩展至全省,将小麦和油料作物等主要农作物逐步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巩固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清理化解任务,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推进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补试点工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为农民提供多种有效服务。继续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五)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着力解决农民进城后的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落实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要支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补充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在县域内按照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使用,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主要用于产业集聚发展,方便农民就近转移就业。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继续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推动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下放管理权限,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
(六)协调推进其他改革。加快水利投融资改革,充分发挥河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投融资功能。健全林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现代林业管理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年内基本完成集体林明晰产权、确权发证任务。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支持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探索开展政策性林业保险试点。加快落实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基层社建设,强化县级供销社服务功能。坚持依法治农,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大对信阳、新乡两个试验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村改革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子。
六、加强党的领导,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做好农业农村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省、市、县(市、区)党委专职副书记要分管农村工作。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服务作用。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形成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强大合力。切实加大农村政策落实力度,及时组织专项督查。
(二)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有利于农村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基层党组织对农村新型组织的覆盖面。加强乡镇党政班子建设,特别要重视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认真排查整顿农村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努力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落实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的政策,推进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不断深化“三级联创”,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从农村实际需要出发,稳妥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有条件的农村基层党支部实行有领导的“两推一选”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探索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村设立代办点,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畅通信访渠道,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平安创建活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和破坏农村环境资源及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排查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加强农村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和农村警务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公正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重视农村安全生产和农村消防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防范、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问题。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加快发展。完善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基层网络建设。
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