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据了解,春节期间,市区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676个,统一销售时间为2010年2月6日至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六)。从昨日开始,安监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对超期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对超期违规经营销售点将处以没收并罚款的处罚。 (武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