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先生住在渝北区龙溪镇,今年元旦,两岁多的儿子咳嗽几天后,发起了高烧,夫妻俩急忙把儿子送到儿童医院特需门诊。
“医生检查后,儿子被诊断为轻微支气管炎,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来治疗。”范先生说,因特需门诊医生每天都要更换坐诊,这个医生就开了一天的药,并让孩子在门诊输液治疗。
“5天时间里,共有5个医生为儿子看过病,喜剧的是,后面的医生不认识前一天医生书写的病历。”范先生说,带儿子看病过程中,5个医生起码有3个在相互猜测其他医生书写的病历。
让范先生记忆最深的是,儿子第三天就诊时,当班医生在翻阅前一天的医生书写的病历时,猜测了两分钟左右时间,仍然无法确定处方上几个药品名字。“他说他实在认不得,叫我拿着病历去找书写病历的医生,问清楚到底写的什么。”范先生生气地说。
花了半个多小时,心急如焚的范先生找到了头天为儿子看病的医生。“当医生这么久了,连这些字都认不得哟!”在匆匆告知药品名字后,这个医生有些恼怒地嘟囔。
“他们‘内伙子’相互都看不懂,更别说普通患者了。”范先生称,其实,这个医生开的是头孢他啶,为了防止后面的医生再出现看不懂,发现问题的医生特意在龙飞凤舞的药品名字后面,工整地将药品名字写上了。
“我来请大家看看,有几个人认识这个医生书写的病历。”范先生出示病历时说,儿子病历上面的字,除了就诊时间和签名章能够辨认外,其他的无疑都是“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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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病历惹纠纷 医方担责侵权赔偿
患者在就诊过程中遭遇“天书”病历、处方,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记者从各医院获悉,除了要求医生规范书写病历外,市民还可以向负责管理医院医疗质量和处理医疗纠纷的职责部门投诉,即向各医院医务科(部、处)投诉,寻求得到权益保护。
一家医院医务处处长认为,有了规范的病历,不但能帮助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其他医院的医生也能真实、可靠地了解患者病情,保证患者疾病治疗的连续和准确性。这样既保护了医生也保护了患者,防止出现医疗纠纷。
一律师事务所主任表示,病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果字迹无法辨认,发生医疗纠纷后,将成无效病历。若导致病人理解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医方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