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报告
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 吴邦国主持
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今天的人民大会堂气氛庄严热烈。2909名代表出席闭幕会,符合法定人数。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吴邦国主持。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在执行主席席就座。
上午9时,吴邦国宣布大会开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主要任务和总体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第27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一决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李东生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李东生同志因担任国家行政部门职务,依照法律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请求。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会议期间,代表团和代表共提出506件议案,大会主席团已全部交付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审议代表议案,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办理质量,充分发挥代表议案在立法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到3月13日中午,已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418件。会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统一交办。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吴邦国最后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心,奋发图强,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上午9时28分,全场起立,高唱国歌。吴邦国宣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中央党政军群机关负责人,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了今天的大会。
各国驻华使节旁听了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