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记者
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日介绍,广西南宁、柳州市33家米粉生产厂家今年年初串通涨价,违反了我国《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规,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合法经营者利益,被依法查处。
据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陈志江介绍,今年1月,广西南宁、柳州两市部分米粉生产厂家在南宁市鲜一阁食品厂负责人阙之和等人的组织下,先后集体提高米粉出厂价格,每500克提高0.2元左右。受此影响,部分米粉摊点零售价格上涨,平均每碗上涨0.5元。这一涨价行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消费者反应强烈。
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米粉生产厂家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对这起价格串通案件的组织者南宁市鲜一阁食品厂和柳州市兄弟、永财2家米粉生产厂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部分参与串通涨价的米粉厂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3万元~8万元罚款;对主动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查处案件、提供重大线索并主动改正错误的部分米粉厂给予警告,免于经济处罚;对跟风涨价的米粉生产厂家下发了价格监督检查意见书,要求进一步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陈志江说,物价部门依法查处上述案件,旨在提醒全国经营者,在根据生产成本变化调整商品售价时,应注意学习并遵守相关价格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