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充盈固然可喜,但共同富裕和藏富于民才真正体现秉国者智慧。
自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历经25年的跋涉在2005年实现从800元到1500元的勉强翻番之后,就成了公共辩论舞台上迟不谢幕的主角儿,笔墨官司连打了5年,重心始终是起征点。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个税按家庭为主体征收,仍在研究中”,其实也不过是老生演了新角色,唱的还是如何减轻百姓税负的戏。
个税应该征,否则的话,供养政府就有可能财力不足,这是原则。但也有例外,个税还具有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必须体恤低收入者,不能影响他们基本的物质文化权利。但为什么短短几年内起征点已经提到了2000元,纳税人还不满足,仍千方百计想通过以家庭为主体征收等各种方式来减轻负担?
统计表明,近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倍,国家财政收入则增长6倍左右。
起征点全国一刀切;工薪阶层成为个税大户,而富裕阶层未尽其责;征税成本高而税入水平低。最终导致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不断下降,由1998年的53%降至目前的39%,远低于美国56%的水平;而同时,CPI涨势稳健,房价、医疗和教育费用又不断翻番甚至连翻数番。收入低、纳税多、物价高,正反之间,老百姓不叫苦才怪!而这些,自然又成了公众质疑现行个税征收体制的背景和社会结构性因素。
易言之,正是由于包括个税征收在内的分配方式的不公、贫富分化的加剧、房价物价的暴涨和通货膨胀使得财富严重缩水等所导致的民众被剥夺感增强以及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不佳,部分党政官员骄奢淫逸甚至贪污腐化从而使得民众认为自己所缴纳的个税根本“不值”,才使得人们对其实绝对征收额并不很高的个税大加挞伐。同样是出于对此问题的敏锐把握,收入分配调整才在近年得到中央核心决策层的重视,并成为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两会”的关注点。
明乎此,我们就可以发现,个税改革的真问题,其实既在个税之内,也在个税之外。说在个税之内,乃是因为纠偏救弊,建立合乎法律而又不谬情理,鼓励创造而又宽厚体恤,契合时机而又成本低廉,缴纳方便而又财经制度完善的个税体制,乃是应有之义。说在个税之外,那就是单纯的起征点调整或征收方式改变绝非根本,应该通过更广泛的收入分配改革来抑制贫富分化,完善财经及相应法律制度以尽可能消除漏税和洗钱,提升医疗、教育、交通、住房等公共产品的数量和品质并降低其成本,从而使最广大的人民都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能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才是重中之重。须知,国库充盈固然可喜,但共同富裕和藏富于民才真正体现秉国者智慧。
(支振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