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晓霞在整理失物 李砺瑾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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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曾经的公交车司机,一个巡警,一个生意人,原本毫无交集的三个个体,却因为同一件事情相遇——失物招领。在公益还是收费上,他们虽然选择不同,却都遭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在不理解和质疑中,或是难以为继,或是在质疑与责问中艰难求生。
无偿:想的没做成,做的没效果
本报1月27日曾以《建立一个失物招领中心如何》为题,关注了我市公交集团一公司职工侯江龙想建立一个失物招领中心的事情。他原打算让公交集团大约200个调度亭联成网络,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和市民把拾到的物品交到调度亭,调度亭工作人员再把这些物品集中起来送往失物招领中心。同时,失物招领中心开通热线电话,方便失主咨询。可是迄今响应者寥寥,这个失物招领中心如今成了“乌托邦”。
“网站办了四个月了,到现在一个失物也没找到。”“红警”是洛龙区公安分局的一名巡警,去年12月16日建立了“捕快网”,按照“红警”的规划,“捕快网”是一个专门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登记、查询、招领丢失物品和被盗物品的公益性网站。
有偿:“我赔钱了,还惊动了四回110”
昨日,我们在贾晓霞的失物招领社里见到了她。和3月初见时比,她的皮肤明显黑了,人也瘦了不少。“我现在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寻找失主上。”400多件失物,只有30多个失主来认领,而这都是她辛辛苦苦根据失物“按图索骥”找到的。
“可我还是赔钱了,还惊动了四回110。”贾晓霞说,一个月里,她已经遭遇到四次“报警”与“被报警”。冲突最激烈的要数4月5日的那次。一名失主一到店里就十分激动地向她索取失物,甚至还一边夺过她手中的失物,一边斥责她是和小偷一伙的贼,并扬言三天之内要砸了她的店,推搡过程中自己的脸还被抓伤了。前几天,有一对康姓母子来认领失物,对她的劳动表示理解,还对她说了声“谢谢”。这是她享受到的最好的“待遇”,这种“待遇”不超过五次。
最后,贾晓霞用“骑虎难下”来形容自己目前的状况,可要真是不干了,这么多失物怎么处理?
突围:联合把失物招领做起来
8日,我市某论坛上出现一题名为《失物招领中心(洛阳)失物招领点招募中》的帖子,希望洛阳能多一些失物招领点,给失主和拾得人提供一个信息平台,而发起人正是侯江龙和“红警”。
“红警”说,自己在报纸上了解到侯江龙的想法,两个人见面后一拍即合。侯江龙希望借助群众的力量,把无偿失物招领继续做下去。
侯江龙说,市民捡到了失物,放到招领点,自己再统计出来,一一送还。现在失物招领点已经有五个了。
“其实,我觉得他的想法还是不太现实,但是我不想给他泼冷水。”“红警”说,自己同时还联系了贾晓霞,他打算把“捕快网”作为一个平台,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失物招领,先把信息发布出去,让失主和拾得人各取所需。
“一个人的力量确实有限,大家联合把失物招领做起来吧。”“红警”说。
我市社会学者安锋认为,失物招领非常必要,是城市文明的标尺之一。不管是侯江龙、“红警”的公益尝试,还是贾晓霞的有偿招领,洛阳出现这样的事例是个好事情。至于究竟这个行为对错与否,如何持续,值得广大公民深入讨论。他认为,有偿失物招领的商业化,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盈利问题,委托找失主的合法性问题;还有,有些失物是被盗,被人怀疑,也可以理解。因此,失物招领不应商业化,而应由社会公益组织来承担。
本报记者 李砺瑾 见习记者 裴希婷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