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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卫生局、司法局共同设立,成员由法律、医学界专家和资深调解员组成,是专门调解医患纠纷的独立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按照人民调解程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本着依法、公开、公正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等方法,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孙天锋 潘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