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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5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偷开他人车辆
只为找家汤馆
当事人被警方依法处以
500元罚款
  本报讯 (见习记者 谢磊 记者 赵玉杰)6日21时许,家住高新区辛店镇的张某酒后打车返家途中,遇警方查车。趁司机下车登记之机,张某将出租车开走,而目的竟是为了找个地方喝汤!

  当晚,高新区巡警大队民警在高新区洛宜路与春城路交叉口盘查过往车辆。2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豫CT7872的出租车被拦下,随后一件荒唐事发生了:在司机下车进行登记时,车内的男乘客点火启动,将车开走。民警立即驾车追赶。约5分钟后,该男子将车停靠在高新区南庄村路边,赶到的民警将其抓获。

  随后,高新区巡警大队民警将该男子移交给高新区创业路派出所处理。创业路派出所民警问询得知,偷开车辆男子姓张,51岁,高新区辛店镇人。事发前,他在涧西区丽春西路与几位朋友吃饭,席间喝了几瓶啤酒。酒后,微醉的张某感觉并未吃饱。返家途中遇警方盘查车辆,“饥饿难耐”的他,趁众人不备,将车开走,打算在南庄村附近找汤馆喝汤。

  鉴于张某认错态度较好,且偷开他人车辆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创业路派出所民警让张某写了检查后,依照《治安处罚法》,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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