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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5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明年起室内公共场所全禁烟
  据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 刘奕湛)记者10日从卫生部例行发布会上获悉,自2011年1月起,我国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介绍说,为带头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精神,积极营造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保护卫生部机关职工和来访者免受烟草烟雾危害,卫生部机关参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自2010年5月起全面开展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活动,计划到2010年9月底达到相关要求。

  为保证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活动取得实效,卫生部对卫生部机关进行了环境布置,包括在楼梯、洗手间、车库、会议室等重点区域张贴禁烟标识;在卫生部机关大楼外设立室外吸烟区;在卫生部机关传达室门口、办公大楼入口处设立禁烟提示牌;在一楼大厅摆放控烟宣传资料和戒烟指导手册,供免费取阅等。

  此外,为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发挥卫生部门示范带头作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四部门2009年5月,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到2010年应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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