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赵超)国家公务员局11日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将首次开展调剂补充录用。
公告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已经进入公示和备案阶段,经过面试、考察和体检,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另有部分招录机关由于机构调整,新增加了一些编制,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参加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调剂。调剂时,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考生从即日起,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资格条件等。
2010年5月17日8时至5月19日18时,考生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网页(http://bm2010.scs.gov.cn/tj),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有技术性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12370。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2010年5月20日8时至21日18时,招录机关对报考本机关(单位)的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招录机关按照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排序。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做资格审查。
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及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2010年5月25日之后,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调剂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