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河市区段防洪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西起龙门焦柳铁路桥,东至偃师佃庄镇,全长18.5公里。该工程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是新区开发建设的先导工程和基础项目。目前,伊河市区段防洪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为了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加强伊河治理一期工程内沙石管理紧急通告如下:
一、伊河市区段防洪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内各沙石场和采沙点采沙许可证已于2009年底终止。严禁进行再生产,违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二、伊河市区段防洪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内各沙石场要加快搬迁进度,务必于2010年5月底前全部拆迁完毕,逾期不拆除者市政府将组织进行强行拆除,并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三、严禁在伊河市区段防洪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内私自采挖沙石料和取土。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四、严禁在伊河治理一期工程内阻扰工程施工和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管理,违者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