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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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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白蚁快“占领”我们小区了
爱心,让“换脸”女孩走出阴霾
“彩蛙”
父母闹矛盾 儿子赴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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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5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夫妻长期不和,一次激烈争执后,丈
夫抱着一岁多的儿子跳了河——
父母闹矛盾 儿子赴黄泉
  5月16日19时许,一年轻男子怀抱一岁多的儿子在洛阳桥中段投河自杀。接到市民电话后,市110报警服务台立刻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救助。19时45分,打捞起的两人被送至市中心医院急诊室。

  听到死讯,孩子的妈妈崩溃了

  20时30分许,投河自杀的男子陈某被抢救过来,此时,他还不知道被自己抱着跳河的儿子已经死亡。120急救中心的随车医生说,陈某肺部有大量积水,尚未脱离危险期,需要入院观察48小时。“孩子被打捞上来后,我们立刻实施了抢救,但因为年龄太小,当时就不行了。”医生介绍。

  22时许,孩子的母亲赶到了医院,医务人员把儿子的死讯告诉了她。担心孩子的母亲过度悲痛发生意外,大家暂时不允许她去探望,扶着她坐在距离太平间较远的长凳上。

  这个被亲戚形容为外向、活泼的年轻母亲,在获知儿子死讯的那一刻,表情木然。她没有号啕大哭,甚至没有掉泪。她呆呆地靠在椅背上,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太平间的方向。“佳佳,孩子……”

  23时许,一名亲属恼怒地打了女人一巴掌。“孩子没了,你是咋照应的?!”随着这声质问,女人开始有了哭腔:“我想孩子……我昨天还搂着他……他已经会走路了啊……”这位母亲终于崩溃了,她撕心裂肺地恸哭着。

  父母闹矛盾, 儿子赴黄泉

  昨日11时,死去男童的奶奶拿着毛巾,推开了太平间的门。男童躺在蓝色的停尸床上,身体小小的,包裹着白色被褥。她说想给孙子擦洗一下,“昨天的湿衣服还穿在身上,娃太难受”。

  病房里,陈某正攥着舅舅的手痛哭流涕。凌晨,家人告诉了他儿子离去的噩耗,他自言自语,为什么救活的不是孩子,而是我?

  为什么他要抱着儿子投河自杀?

  陈某说,他和妻子经常会为各种事情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前两天孩子生病了,妻子非但不管,还向他要钱买手机。“15日下午,我刚从工头那里借了500块钱,要给孩子看病。孩子哭着要妈妈,媳妇却一甩手走了。”

  回想长久以来的家庭纷争,陈某当天晚上用刀片划破了胳膊想自杀,结果伤口太浅没死成;第二天早上妻子回来后,两人又大闹一场,对方干脆把被褥全扔到门外。他越想越觉得窝囊,于是抱着孩子跳了河。

  陈某的妻子却另有一种说法:“他性格内向,容易走极端,一生气就打我,我们经常吵架。”她说,如果不是看在孩子的份上,自己早就和陈某离婚了。15日晚上,她向陈某要钱给孩子看病,却遭到拒绝,于是一气之下离开了家。到次日清晨回家时,陈某要把孩子抱走,她上前阻拦,丈夫居然拿菜刀吓唬她。

  律师说,陈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说,虽然陈某的行为是一时冲动,但是他已经触犯了法律,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我国的法律,所有公民享有生命权,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即使是父母对自己的亲生子女,也绝对没有这种权利。陈某抱着一岁多的孩子跳河自杀,说明其目的除了自己死亡之外,也包括了想让孩子死亡。从主观上讲,属于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根据《刑法》第四章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线索提供者 刘先生50元券 吴女士50元券)               本报记者 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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