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至少有一种正面的功能,是令人变成一个较好的人。
平时一毛不拔的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在她面前,他也会慷慨一点。
邋遢的他,会多注重整洁,以前一星期才洗一次头,现在可能隔天便洗。
从不做善事的他,在他爱的女人面前,遇上募捐筹款,亦乐于掏腰包,见到乞儿,会善心大发,把袋中的碎银全数捐赠。
他忽然间会爱请客,一大班朋友吃喝后,他竟然第一时间争着埋单。
这一切不外是想表现自己是个较好的人。有时她不在身边,好人做惯了,做上瘾,一样会保持这种态度。
女人的情况相同:
有人喜欢,自己也觉得比之前漂亮。
好想掩藏,但还是没法,衣服的颜色会较鲜艳,人也多了一份光彩。
不爱小孩子的,这段日子也觉得孩子特别可爱。不只是孩子,连猫、狗、乌龟、仓鼠,她都觉得特别可爱。
恋爱中的女人,会让她的男人觉得她充满爱心,一起看电视新闻,看到人间悲剧时,分外容易泪水汪汪。
令自己变成较好的人,不外是想让对方认为自己是个好伴侣。
不能说这是骗人骗己,应说是把内在的优点尽量表现出来。
当自我感觉比之前好时,整个世界都好像更可爱。这不难解释,你怎样看人,人怎样看你,未有恋爱的你,可能是个面无表情甚至黑口黑面一点都不笑的人,有了恋爱,面上常带笑意,人家也会回以亲切笑脸。
相恋提升两人的自我价值,大家都会觉得被重视,甚或过分重视,要平衡这心态,必须令自己值得被这样宠爱,所以要做个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