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消息称,为适应国内航空运输市场发展,深化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决定,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航空运输公司自主定价。
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自主定价将从2010年6月1日开始实行。
据悉,此次自主定价的价格种类、水平及适用条件(含头等舱和公务舱的座位数量、与经济舱的差异以及相匹配的设施设备和服务标准等),将提前30日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 (AIRTIS.NET)报民航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通知称,此次自主定价各航空运输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监督检查,并实施行政处罚。在执行过程中,如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情况,可依据《价格法》进行价格临时干预。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