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
谭浩)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全国妇联等13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期满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有关政策规定。
《意见》指出,引导大学生“村官”期满后有序流动,是大学生“村官”工作健康持续开展的关键。要建立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机制,引导聘用期满大学生“村官”通过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现有序流动。
《意见》规定,要鼓励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引导他们通过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要择优招录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优,注重考察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的实际表现。要扶持自主创业发展,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有成的大学生“村官”逐步实现自主发展。要引导另行择业,参与企业单位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实现多元化发展。要支持继续学习深造,落实参加研究生招考加分等政策,开辟其他学习深造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