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
记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
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