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2年生,父母是普通的生意人。自幼在一所厂矿子弟小学上学的我,和那些父母是工程师、厂长的同伴们相比,既不会写毛笔字,更不会在众人面前朗诵英文诗——那个年代,多数小学还没有开设英语课,会英语的小学生,无疑是“家学渊源”了。那时的我,虽然内心常被一种蠢蠢欲动的表现欲折磨,却奈何个头矮小,五官平淡,只能生生压制“成名”的欲念。
终于在某年儿童节的前夕,我被一个独具慧眼的女老师发现:“这孩子能吃苦,是个苗子。”从此,我成了学校表演队的一员,走上了参加儿童节文艺汇演的“星光大道”。
在儿童节的前两三个月,无休无止的排练拉开了序幕,听口令、踏鼓点、挥舞手臂、露笑容……我为能在“大场面”上博一把“出镜”的机会而窃喜,虽苦犹甘。
记忆中的儿童节便开始和美丽的衣服、精致的妆容、喧天的鼓乐、如潮的人海连在一起。记得打腰鼓时,我头扎两个“冲天角”,身着粉色滚蓝边的中式衣裤,腰系红色腰鼓,手持两个带着红绸的小鼓槌,舞得花团锦簇。
表演大头娃娃舞时,穿得花红柳绿,整个头套进一个硕大的娃娃面具里面,只露出眼睛,扭着秧歌,憨态可掬。我内心是非常不喜欢表演大头娃娃舞的,因为练了那么久,却始终没有“露脸”的机会,搞得看演出的爹妈直到节目结束,我从人堆里蹦出奔向他们时,才恍然大悟道:“原来这个带猴头面具的就是你。”
我独爱军鼓,因为表演军鼓的服装看上去太美了,白色的套裙,红色的边饰,再加上一个红白相间的军帽,英姿飒爽又洋气十足,每次出场,都能收获一箩筐同龄人艳羡的目光,太符合我的心理需求了。因此,穿着这套服装的我,成了为数不多的童年照片中屡屡被展示的一张。
用一句煽情的话来说,所有的努力终有回报,所有的汗水只为那一刻绚烂——
六一儿童节的上午,我们从学校出发,一路敲锣打鼓,来到工人俱乐部前的大广场。现在,我已经不能回想起那一刻所有的细节,只记得如潮的人海、如雷的掌声……而我和伙伴们则雀跃着奔向其中。
在我写这篇以儿童节为主题的文字时,老公好奇地凑过来:“写什么呢?跟平常写稿子皱着眉头不一样啊,表情好可爱。”我不禁莞尔,曾拥有过的儿童节,原来始终是我成年后,心中最轻松、最快乐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