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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号”经适房
实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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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6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超大号”经适房
实用吗?
  陕西延安市宝塔区的很多经济适用房单套面积大大超出国家有关规定,一些经适房单套面积甚至达到270多平方米,面对如此大房,当地中低收入家庭只有“望楼兴叹”,任由高收入者高价倒卖。(据《西安晚报》)

  当无房可住的中低收入家庭在一旁“望楼兴叹”,而权力和关系则在一旁“倒楼渔利”时,“超大号”经济适用房承载了多少无奈?多少讽刺?多少酸楚?而在“超大号”经济适用房的“地基”之下又隐藏了多少腐败?多少潜规则?多少监管失职?

  经济适用房建设需要经过立项审批、土地划拨、建筑设计、销售等多个环节。在经济适用房售出后,也有特殊的保障性监督程序,在每一个环节和程序中,都应该有监管部门在场。如果“超大号”经济适用房能够顺利“诞生”,并肆无忌惮地发展成了某些权力和关系的“炒作房”,那么,监管部门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近年,媒体已经披露了不少地区建设“超大号”或“奢华型”经济适用房的情况,每一次披露都引来舆论强烈的质疑和指责。笔者不清楚,还要等舆论声嘶力竭到何时,才能让不羁的经济适用房回归它的本性?                    (据《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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