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记者
朱立毅)我国首部专门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6月起正式实施,这个规定对企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规定指出,食品添加剂是指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以标准、公告等方式公布的可作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其他物质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实施生产许可。
在标识方面,这个规定要求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不真实、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认、识读。有使用禁忌或安全注意事项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