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松战 通讯员 张楷)1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建设,已成为当今我市经济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我市各产业集聚区去年综合发展情况,昨日市政府决定,奖励10个产业集聚区共2600万元,补助7个产业集聚区共700万元。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奖励先进产业集聚区。
此次获奖励的产业集聚区共10个:洛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新安县产业集聚区分别获奖励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洛阳市工业产业集聚区、洛龙科技园区、宜阳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市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洛新产业集聚区、孟津县产业集聚区分别获200万元奖励。
另外,汝阳县产业集聚区等其他7个产业集聚区分别获100万元补助资金。
市政府要求,此次奖励和补助资金要全部注入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确保专款专用;各产业集聚区要力争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机制创新、集约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