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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6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除了高龄津贴,还应有“孝心承诺”
  如何为老年人群提供“稳定下来”的条件,使他们免于生存与权利的双重贫困,早已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仅仅是给老人以有限的高龄津贴,不能满足他们对尊严的需求,他们需要更周到的权利保障,需要得到制度化的“孝心承诺”。  

  饿死人的事,发生在今天这样一个年代,总给人以时空错位之感。据报道,4月1日,安徽省太和县李兴镇程寨村85岁的程保平老人,因儿子去世后无人照料而活活饿死。数日后,类似的悲剧再度发生。4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张辛庄村80多岁的老人柴玉吉饿死家中,尽管她有四个儿子。

  公民有免于饥饿的权利,这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具体到程保平、柴玉吉两位老人的境况,可能并不是单纯的饥饿事件,因为他们面临的,并不是全社会的粮食短缺所导致的饥馑。再怎么样,这个社会哪里会少了他们的一口饭?他们之所以被饿死,仅仅是因为苍老到了无法照顾自己的地步,而民政部门、社区、家庭等社会保障网络,又未能给他们提供必要的照料。但越是这种原本不必陷于饥饿的“因饥死亡”,才越是令人感到沉痛。

  老人应当得到帮助和照料,正如他们应当免于饥饿一样,是应当享有的社会权利。因此,一个社会如何对待进入暮年的公民,总是最能见出社会的道德与良知。

  老人饿死,以及他们无法得到帮助与照料的情形,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梦想变得沉重,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受到挑战。不能不看到的是,此种现象并不只是个例。即将公开的《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显示,目前在省级层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的有北京等7个省(区、市),其中按月发放的仅有6个。

  温家宝总理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也说过“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社会公平的要义,更体现在是否优先保障了那些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人群,使人人都得到照料,人人都能免于被抛弃的命运。从这个角度看,仅仅是给老人以有限的高龄津贴,不能满足他们对尊严的需求,他们需要更周到的权利保障,需要得到制度化的“孝心承诺”。

  面对程保平、柴玉吉两位老人的饿死,面对更多辛劳一生到老来却孤苦无依的公民,社会要有真诚的歉意与及时的弥补。“其实,说起我国在80岁这个年龄才建立高龄津贴,我们自己都觉得寒酸,全世界都没有这样搞的。”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这样说,“我们的国力发展到今天,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我们希望大家在谈经济成就的同时,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该不该给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津贴了?能不能加强一点对社会问题的关心?不要等问题严重了再转头。”斯言诚哉!  (杨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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