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选调2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关于切实做好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洛组〔2010〕14号)精神,现就此次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名额
选调对象为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年龄为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洛阳市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选调名额共200名,其中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40名,我市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60名。
二、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采取本人自愿报名、组织审核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调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基本结束。
三、分配安置政策
被录用的选调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按照有关规定分配到我市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
详情可登录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洛阳党建网www.lydjw.gov.cn查询:1.《关于切实做好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洛组〔2010〕14号);2.《关于201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洛组通〔2010〕28号)。有关报名表格可从洛组通〔2010〕28号文件附表部分下载。
洛阳市选调生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