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上热议长春市公安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拟购买一台价值2.9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对此,长春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支队负责人回应,这是“工作需要”。(6月20日新华网)
“工作需要”真是一个筐吗?它真的无所不包、无所不容?购买豪车,是“工作需要”;建造豪楼,是“工作需要”;奢侈吃喝,是“工作需要”甚至有贪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接受贿赂也是“工作需要”。看来,我们有必要给“工作需要”界定一下原则了。
“工作需要”的理由,其实涉及行政支出的一个重要原则:勤俭节约。在这一原则指导下,能就低的必须就低,能不买的尽量不买。如果以这一原则审视购买豪华电脑的行为,显然属于超高配置。明明普通电脑就能满足工作需要,为什么非要买豪华电脑?由此可见,工作需要并不是超高配置的理由,相反,工作需要更强调合理配置。
这一行为的发生提醒我们,对于行政开支的标准还需要细分。就车辆而言,各级单位应该买什么车,早已一目了然,但对于电脑等一些“小件”工作用品,还缺少一个明确的配置标准,以至于一些单位装修装潢档次太高,办公用品配置过高等,还无法量化处理。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加强体内体外监督,如此才能建设高效廉洁政府。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