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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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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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汪洋
泄露举报信息
将承担法律责任
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南方强降雨
已致199人死亡
经法院确认
将具备法律效力
南方将迎来
新一轮强降水
王西平涉嫌受贿 1330余万元
一岁半女孩体内不断排出铁钉
狠抓重点 锲而不舍
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采取最严厉措施最有效手段
确保安全生产制度落到实处
广东欲向中央申请
建个税标准与物价挂钩浮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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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6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我国拟修法规定
泄露举报信息
将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 陈菲 赵超)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对举报制度予以较详细规定。草案不仅明确了举报的处理程序,还首次明确规定了泄露举报信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修正案草案对举报制度作出了规定。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专家提出,该条对举报的规定比较原则。在实践中时常发生举报人的有关信息透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因此,对举报人的保护应该更加严格,应明确对举报的处理程序以及泄密的法律责任。

  据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监察部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中对监察机关受理举报的处理程序修改为:“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相应增加法律责任的规定:“泄露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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