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非搬到博茨瓦纳来的新加坡人王先生,现在是我的邻居。有一次他在约堡路上驾车正常行驶,一个黑人警察把他拦下,说他超速,拿出一张印有表格的纸,在上面画了一下,递给王先生,并叫他交罚款。王先生一看,那张纸是一个商店的货物清单。于是说:‘我会拿着这张纸去找你的上司。’那警察一听他一口地道的英语,赶紧说‘对不起、对不起’,站在一边,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孩。”看到一篇文章中的这段话,我不由想起我妻子的一个学生,他也是个善找对方上司的人。
那天这个在南方工作的学生来到我家,说他最讨厌的就是跟那些机关部门的人打交道,真正是脸难看事难办。但他后来摸索到一个专门对付他们的办法,他说:“只要他们对我态度不好,只要他们是设法刁难,我就会说我不跟你们说了,我去找你们的上司反映情况。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因此软下来,然后自己找个台阶下,帮你把事情办了。只有极少数人,会说你去找吧,我才不怕呢。这时候,你一定要真的去找。这种人,也只有他们的上司才能对付他!我发现,很多人在遇到对方态度不好的情况,喜欢跟对方讲道理,喜欢搬出有关法规条文来,他们不知道,在我们国家,很多情况下真正厉害的不是道理,不是法规,而是对方的上司!”
现在看来,不仅我们国家如此,南非也是如此。或许,世界上许多地方也是如此。
找对方的上司,或许真是一个挺管用的招数。我的一个朋友曾经跟我说:“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这样做,会让对方的负责人感到特别有面子。人嘛,多少都是有虚荣心的,既然你这么把他当人看,他当然会更加把自己当人看,这种情况下,哪怕他真的是个不大负责的人、不大正派的人,他也会让自己变得负责起来、正派起来。”
很多当上司的,你得把他放在一个“人”的位置上,他才能像个人样地给你办事。当然,把对方的上司当人看,你得首先把自己当人看。
(选自《城市晚报》 睿雪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