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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配偶重婚,
民政部门有错吗?
  去年10月,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女子苏某和陈某到三水区乐平镇民政所登记结婚,但最近苏某发现自己的“丈夫”早在九年前就已经娶妻生子。其“前妻”范某表示,要起诉丈夫重婚罪。苏家将矛头指向当地民政局,而三水区民政局人士表示,当事人弄虚作假,“民政部门不存在什么责任!”(《广州日报》6月29日)

  发生了重婚,我们不能把责任推到民政部门头上,但中国的结婚登记制度也确有需改善的地方。一些外国的经验值得参考,比如日本的婚姻登记是与户籍登记同时进行的,政府户籍部门在婚姻登记的同时,就进行户籍变更,所以不会出现重复婚姻登记。

  当然,这也是有代价的。日本不像中国,结婚登记“立等可取”,而是要经一周时间。放眼世界,结婚登记程序最便捷、所需材料最简单、立等可取、一次通过的就是中国。如果中国开放涉外婚姻登记,对外国人同等适用国内的结婚制度,无疑将吸引全世界的人来中国结婚。这不是个笑话哦。

  (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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