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和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草案)》。
会议强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必须坚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坚持市场化运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依法妥善解决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问题,维护企业、社会的和谐稳定。一要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坚决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二要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引导和政策扶持。中央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三要改进对兼并重组的管理和服务。坚持政企分开,规范和改进企业兼并重组行政审批。四要推进企业体制改革,通过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促进自主创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会议听取了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和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2009年,存在一些影响企业持续发展和涉及国有资产安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企业历史欠账多;盲目扩张,财务风险大;效益回升基础不稳固;发展主业不专注,布局结构不合理;企业集团管控力度不足;境外项目缺乏控制;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下一步,要继续加大监事会监督力度,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促进中央企业深化改革,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与受灾人员自救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草案明确了自然灾害救助准备措施,确立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机制和受灾人员灾后生活救助制度,强化了对救助款物的监管。